元宵節活動在全世界華人社會有悠久歷史,亦稱為上元節、小正月、元夕、小年或燈節,又稱為元宵、元宵節、上元、正月半。時間是每年的農曆正月十五。這天是农历新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,象徵著春天的到來,華人傳統會吃元宵、賞花燈、猜燈謎,以示祝賀。這是傳統新春定義的最後一天,亦是春節假期之後的第一個重要節日。明朝錢塘瞿佑《雙頭牡丹燈記》:“每歲元夕,於明州張燈五夜。傾城士女,皆得縱觀”。青年男女外出觀燈並趁機結識、相會,所以也有「中國情人節」的別稱。
佛教有在正月十五點燈供佛的習俗。而道教中,上元節為天官大帝(民間相傳即為堯)誕辰,正月十五為上元,七月十五為中元,十月十五為下元,分別屬天、地、水這三官大帝主管。上元節乃天官華誕,故燃燈以慶。終唐一代,朝廷皆正式祭拜。
歷史:
明代宮廷元宵節情況關於元宵節的由來,說法很多,最早可追溯至秦漢時代。秦末就有:“正月十五燃灯祭祀道教太乙神”之说。本稱「上元」,是農民祈求豐收的日子,也是道教的天官誕。人們在田野持火把驱赶虫兽,希望减轻虫害,祈祷获得好收成。
还有说法认为,漢武帝時聽從謬忌之說,在甘泉宮修建太一祠壇,在正月十五日祭太乙神最隆重,從黃昏開始,通宵達旦用盛大的燈火祭祀,加上夜晚常有流星經過祠壇之上,從此形成了正月十五張燈結綵的習俗。
也有說法是,漢明帝篤信佛法,聽從蔡愔的建言,敕命正月十五夜,在宮內「燃燈表佛」,從此民眾效仿,皆點燈供奉佛祖。东汉末年,元宵节作为节日才正式初步形成。
隋朝初年,元宵节完全形成。在國力空前強大的唐朝,元宵賞燈十分興盛,無論是京城或是鄉鎮,處處張掛彩燈,人們還製作巨大的燈輪、燈樹、燈柱等,滿城的火樹銀花,十分繁華熱鬧。宋朝燈節更加豐富多彩,元宵賞燈持續五天,燈的樣式繁複多樣,逛燈市更是一件十分賞心悅目的事情。詩人辛棄疾寫道:「東風夜放花千樹,更吹落,星如雨」,說的就是宋朝燈節花燈無數,煙花如星雨。那時還興起了猜燈謎,即將各種燈謎寫在紙條上,貼在花燈上,猜中的人還能得到小小的獎勵。這種娛樂益智的活動受到人們喜愛,廣為流傳。
明清之际,元宵节通常被百姓当作春节的结束,活动也日益多元化:吃汤圆、观灯和娱乐游行是元宵节三大主轴。游行活动中分为高跷、旱船、舞龙、舞狮、秧歌、抬阁等传统艺术表演。放烟花是元宵节的高潮。明朝的燈節持續的時間更長。自初八開始點燈,謂之「上節日」,初八夜謂之「上節暝」,宣告燈節的開始,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裏才落燈,整整十天,以顯示歌舞昇平,是中國歷史上最長的燈節。清朝則只有三天,但是燈火璀璨,燈也更加精緻奇幻,依然十分吸引人。明代宮廷也會張燈結綵,並模仿民間習俗,在宮內設置市集,有杂技、百戲等遊藝表演,宮中各人放烟花,燃爆竹,小孩提花燈。